兰银清,律师,云南弘蕊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他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究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兰银清律师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修身正己,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将学习的体会和感悟落实在律所管理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行动中,努力实践着“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誓言。他讲正气,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坚守律师应有的气节和职业尊严,坚持以法律技能和诚信赢得客户和市场,以严谨、敬业和严格的自律赢得法官及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尊重,不仅为保山市律师树立了学习的典范,也使自己的职业素养得到了升华。迄今为止,共处理案件1000余起。
兰银清律师充分发挥律师委员专业优势,以扎根基层、横向联动、纵向履职、服务社会为基本工作思路,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把群众想要了解的《继承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以案为例详细地进行20多场次普法宣讲,培养群众成为法律明白人,让普法与百姓零距离。围绕中心履职,多方式、多层次组织普法活动,打通了委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法律服务群众有新渠道,矛盾化解有新平台,履行职责有所作为。
律师是兰银清的职业,他敬业尽责,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律师也是兰银清的事业,他愿意担当起律师的社会职责,竭尽全力去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尽管付出很多,但他无怨无悔。作为一名律师,未来的征程中,他不仅继续践行政协委员的协商,也要保持律师的执业素养,身怀一颗公正无私的心,一种勇于奉献的精神,一份矢志不渝的热情,戒骄戒躁、踏实前行,争做有温度的法律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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