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为孝,中共党员,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政协施甸县第十届常委、委员,骨科副主任医师,施甸县维民医疗有限公司董事长,施甸维民医院院长。从事医疗工作32个年头,在本职工作中努力学习,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为推进民营医疗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为中共党员,他不忘初心,践行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学习二十大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委政府和政协形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加“为民办实事”活动,共帮扶救助城乡居民11人,帮扶金84920.41元;帮扶建档立卡户5人,帮扶金2899.27元,帮扶建档立卡户就业人数7人。
作为政协委员,他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十八字”要求为根本遵循,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张为孝委员工作室”,在为群众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耐心倾听老百姓的心声,获得了最基层的老百姓最基本的信任,拓宽了群众反应社情民意的渠道。结合本职工作、聚焦民生实事提出了高质量的社情民意和提案。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
作为医生,他用心、用情、用力。32年来,从事基层医疗工作,每天近距离面对各类患者,每年为近万名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治疗效果不满意的病例,所以他认为终身学习是一名临床医生的基本素养,教科书、指南、文献、药品或产品说明书成了他日常必备的“工具”。每天繁忙的临床诊疗工作过后,坚持对当日的病例进行总结,每周都会亲自或安排助手对一些特殊的患者进行必要的回访。因为他坚信,对于医疗行为的成效,过硬的医疗技术和医患双方的相互信任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作为当代民营医院领导者,他锚定务实、向上的目标前进。
在医院经营管理过程中,时常教育引导和要求自己的团队,要坚持合法经营,依法执业,主动适应社会变革,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各级各类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行业规范,做到行业自律。自始至终坚持以“患者满意、政府放心、同行认可、员工自豪”为目标作为企业发展的愿景。
(政协施甸县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