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朱宏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协五届八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日程;3名市政协常委作了述职;听取了市政府通报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和2023年市政协调研视察协商报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023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及有关人事事项说明。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程》《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名单、《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定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原则通过了《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定于1月29日至31日在隆阳召开,五届三次全会筹备工作已经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各工作组要发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把各个环节想周全、各种情况考虑到,切实以充分的准备、优质的服务和一流的办会水平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副市长高康受邀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李安、温仕红、李正新、蒋文超、寸炜,市政协秘书长潘正飚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