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14 15:41     来源:      点击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1113日进驻市政协机关开展巡察工作。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政协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政协办公室工作30天,1113日进驻,1213日结束。在此期间,分别设有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8,专门邮政信箱:保山市14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

1113日下午,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政协机关党组动员会,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新明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潘正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新明指出,要充分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推动市政协机关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好巡察工作是市委第四巡察组和市政协机关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必须紧密协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市委第四巡察组依靠市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工作,不干预市政协机关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潘正飚表示,市政协机关党组一定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政协机关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诚恳接受巡察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四个意识”,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全面加强市政协机关党组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市委第四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