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保山市环保局圆满完成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03 00:08     来源:      点击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民生大事,饮用水水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政协经济委的领导和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认真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的建议”的提案。                                      

接到提案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案案由和建议,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和办理时限,制定了提案办理时间表、路线图。多次商市水务局,对提案办理交换意见;分管领导带责任科室及隆阳区环保局到龙泉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通过核查,隆阳区汉庄镇青岗村朝阳寨下面易罗池水源地只有保山鑫利制氧有限责任公司在龙泉门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内,且保山鑫利制氧有限责任公司不直接生产氧气,从昆明和龙陵购买液态氧进行分装后外卖,生产环节不产生污染物,生活污染主要有工人上班期间产生的厕所污水和生活垃圾。厕所污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污水由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清运处理,不排入大沙河;生活垃圾由重庆滨南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分公司每日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都签订了处理合同)。本公司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不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搬迁。

通过实地核实、部门协作、讨论研究,形成答复意见于629日下午在市政协经济委办公室面商,经济委的领导和同志对市环保局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及提案回复很满意。

此次提案的提出和答复,即消除了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污染源的疑虑,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起到监督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望政协和人大代表多给环保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