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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对《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协商

发布日期:2021-06-21 19:01     来源:市政协社法委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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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至18日,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市级民主党派、市级相关部门、相关法律专家组成协商调研组,赴隆阳区、施甸县和腾冲市,采取实地调研、座谈协商和专题协商等方式,对市司法局起草的《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协商。市政协副主席苏格非出席并做讲话。

协商组实地走访了腾冲市五合乡联盟社区帕联艺术村、和顺镇水碓社区,隆阳区勐赫小镇、新寨咖啡村和小平田集镇,施甸县黄家村、小马桥、波罗登自然村和朱冲市,听取了各地在乡村清洁工作上的探索和实践、遇到的困难及存在不足、下一步计划,协商组充分肯定了各地取得的成效,鼓励发扬好特色和亮点,建议从改革创新上破题,解决困难与补充不足,打造出一流特色乡村,做好脱贫攻坚后时代的文章,助力乡村振兴。


在座谈协商会上,市司法局围绕《条例》起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各区县参会人员结合各地实际和岗位职责围绕二十九条条款进行针对性的增删改建言,提出了有价值、有分量、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且与协商组进行了深入探讨。在专题协商会议上,协商组结合在三地的调研收获进行认真梳理比对研究,就《条例》的初衷、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职责、罚责区间、处罚行为、落地推广等重难点、模糊点、争议点进行了再协商再研究。


协商会议均以务实为基调,提前一周下发《条例》供参会人员研读,并提供书面报告,要求发言不讲空话套话,不戴帽穿靴,直奔主题,与前面发言内容重复的意见和建议不再赘述,不回避问题,不怕争议,真正做到了集众智、纳群言、建诤言、献良策。协商组认为此次协商立法各方重视、组织缜密、协商充分、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参会人员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广泛吸纳和借鉴,与时俱进,注重前瞻性,增强《条例》适用性、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交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立法协商成果,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通力协作,确保制定的每一项法规条例都符合多数人的意愿,助推立法意见建议落地见实效,以“立良法以行善治”为目标,为推进保山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