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市政协提案委等四部门联动专项督查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2021-07-21 09:43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      点击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7月13至15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10人组成的两个专项督查调研组分赴各承办单位,对今年以来市人大四届七次会议、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交由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去年的B类续办续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联动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督查调研、电话访谈、提出建议与推动办理相结合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制定的办理工作方案、办理工作记录,是否与人大代表、政协提案者面对面沟通协商等情况,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和图片资料,全过程贯穿了围绕重点抓督查、强化措施抓落实的工作思路。

 

 

 

 从督查调研情况看,67家承办单位对今年涉及的248件建议提案(其中提案177件)和去年涉及的17件B类续办续复建议提案(其中提案14件)办理工作比较重视,大部分承办单位认真履职,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通过督查也发现一部分承办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办理进度滞后。4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会,建议提案的规定办理时限为3个月即5月1日至7月31日,办理难度大、情况复杂的由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交办单位同意后可延长3个月。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大部分承办单位目前还处于与代表或提案者对接联系、前期摸底调查、编制实施方案或面商阶段,大部分重点建议提案尚未向市级督办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办理工作进展缓慢,按照7月31日前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要求,时间相当紧、任务也不轻。二是与代表和提案者沟通协调联系不够紧密。表现为办理过程中未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及时与代表或提案者沟通联系,尤其是面对面沟通不够,这与办理满意度需达100%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共同承办单位之间沟通协商不够,截至7月13日,有的主办单位没有征求协办单位的意见,有的协办单位也未提交协办意见给主办单位。三是办理程序和复文不够规范。有的承办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程序规范办理,有的复文标类欠准确、是否公开未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标注、未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四是办理成果转化不明显。部分承办单位政治站位不高,对建议提案复文中的承诺事项持续推进落实力度不够,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督查组在督查中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责任;二是加快办理进度,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办理好建议提案;三是加强协商面商,采取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组织现场调研、视频面商、网络协商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式做好面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