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5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和向红率督察组到我市督察澜沧江水系(保山段)河长制工作。副市长张云怡,市政协副主席苏正平,以及市县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督察。
督察组先后到昌宁县漭水镇漭水河、澜沧江大桥、城北湿地公园、右甸河达丙大桥、污水处理厂、桥房河和漆树河进行督察,详细了解水源保护、河长制工作推进、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昌宁县全力推动河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有能”,不断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大力实施生态环保项目;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抓实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码头污染防治,划定畜禽禁养区,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大力建设美丽河湖,开展“一河一策”滚动修编和水质监测工作,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清河行动”和“清四乱”回头看,规范采砂管理,推进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有力推动了澜沧江水系(昌宁段)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督察组对昌宁县水系河长制工作以及水系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