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甸县木老元乡木老元社区召开“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第一次会议。会议就《木老元社区集镇安置点居民公约(草案)》进行商议。

会前,协商议事会成员通过实地调查、入户了解等方法,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心声”,精准聚焦居民群众的民意。
会上,议事会成员和列席的村民代表围绕如何提高木老元社区集中安置点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能力等问题进行协商,就如何打造平安、和谐、文明的社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以及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言献策,并举手表决通过《木老元社区集镇安置点居民公约(草案)》。
木老元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强调木老元社区“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第一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在我乡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对推进乡村振兴法制建设、德治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在创新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党组织要明确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目标和方向,不断加强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更充实、更有保障、更持久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参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