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召开“协商在基层”议事会第一次会议,县政协“协商在基层”的挂钩联系领导、乡政协联络小组到会指导,永保村“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会议成员、村民代表、利益方、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24人参加会议。会议围绕永保村集镇和搬迁点垃圾清运问题展开协商讨论。

由于垃圾清运制度不完善、垃圾制度执行不到位、群众卫生意识不足等原因,永保村集镇和搬迁点居民生活垃圾存在乱堆乱放、分散焚烧、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影响影响村容村貌和居住环境。县政协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将协商永保集镇和安置点生活垃圾清运的问题作为“协商在基层”的协商议题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县政协挂钩联系领导多次与乡政协工作小组到村走访调研,梳理问题,广泛收集民情民意,起草和《永保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试行)》(草案),并通过召开群众会和征求司法部门、法律顾问等群体的意见建议修改形成初稿,严格按照合法性、民主性、实用性的原则,不断修改完善清运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垃圾清运原则,保洁员岗位职责、农户、垃圾清运方、村委会工作职责,内容细致,涵盖了方方面面,确保能最大程度的,符合当前实际,解决永保村生活垃圾清运问题,有效规范村民行为,整治综合环境卫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协商议事会上,各议事会成员、利益相关方代表、村民代表就《永保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试行)》(草案),踊跃发言,积极讨论,阐述的建议切中要害,发表的观点直击问题。永保村委会支书和驻村工作队长,点对点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和回应发言。最终,对完善后的《永保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试行)》,议事会成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会议最后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永保村开展“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是一种关心和探索,能结合基层自身实际探索实践,发动党员群众和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让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着办,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参与权、发言权、监督权。对永保村来说,要抓住这次协商永保集镇和搬迁点垃圾清运协商议事的契机,通过制定《永保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试行)》,加强教育和宣传力度,提升村民素质,让垃圾分类环保“新时尚”理念深入人心,让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有章可循”,在今后整个村持续发力整治人居环境、全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中,以点带面、统筹推进,让村民肩负起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做到“美丽乡村,主动参与”,让村民生活质量的“里子”和农村环境的“面子”都“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