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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在基层】全市“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日期:2021-12-03 19:08     来源:市政协研究室、委员联络委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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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自2020年3月启动实施以来,全市政协系统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工作思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优势,积极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了一套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协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试点工作意见,适时召开启动会、推进会、现场观摩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建立挂钩指导机制,实行主席会议成员一对一挂钩指导、10个委室二对一联系督促五县(市、区)政协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通过不定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保障了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是搭建了一批形式多样的协商议事平台。依托委员之家、委员联络组等搭建了乡镇(街道)协商议事平台,部分村(社区)设立了协商议事会、村(居)民小组协商议事点,方便和服务群众,营造了和谐宽松的议事氛围,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初步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制定《“协商在基层”工作规则》《协商议事工作流程(模版)》等制度规则,覆盖协商议事计划、选题、定题、调研、议事、问效等各个环节,为有序开展“协商在基层”提供了工作规范和制度保障。

 

 

四是助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期盼的实际问题。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围绕城市小区物业管理、集镇环境治理、村(居)民公约、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建设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协商,一批基层急需、群众急盼的实际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了广泛共识、得到了有效解决,拉近了政协组织与基层群众的距离。

 

目前,全市75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启动实施“协商在基层”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共设立协商议事平台共232个,组织开展协商议事活动276场次。全市“协商在基层”工作呈现出稳步扩面、规范有序、务实有效的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