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政协主席董礼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党组书记朱宏春应邀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苏正平、李宗华、彭小庆、温仕红、苏格非,秘书长潘正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南方同志通报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和2021年市政协调研视察报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徐建生同志通报2021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该次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至20日在隆阳召开,会期四天半。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提交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审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并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未尽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