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22日,市政协主席朱宏春带领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到龙陵县、昌宁县督察林长制和河(湖)长制工作。
督察组先后深入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林区和昌宁县西山林场、天堂山林场进行实地察看,并采取访谈、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两县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人员机构、经费保障、档案台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等情况。
督察组对龙陵县、昌宁县在林长制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肯定,并指出了短板和不足,就下步工作,提出整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推行林长制工作,把推行林长制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使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更好生态环境;二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全面实现林长制责任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林长巡林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保护好森林、草原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三要以问题为导向,补齐林长制工作短板,进一步完善林长制责任区划定,补充林长办人员力量;四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全面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多做积极的探索与尝试,探索康养、文旅等生态产业,把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增加群众收入,真正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督察组还到龙陵县苏帕河、茄子山水库、河冲河、澜沧江沿江湿地就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
市政协秘书长潘正飚,龙陵县政协主席赵兴灿,昌宁县政协主席夏红军等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