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菖蒲塘安置点搬迁群众真正融入到“大家庭”中,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施甸县政协与甸阳镇党委政府充分利用“协商在基层”议事平台,通过事前广泛深入调研,在充分征集村两委意见和收集汇总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安置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无序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践行公约讲文明 共建家园创新村”的协商议题,并于8月17日在菖蒲塘安置点召开了第一次协商议事会议。
在协商议事会上,参会代表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大家负责、对家乡负责的态度,积极踊跃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通过施甸县政协、甸阳镇党委政府的政策宣传及答疑释惑,参会代表一致通过了“甸阳镇菖蒲塘安置点文明公约”。
县政协副主席李峰就此次协商议事活动作了点评,并提出:要注重协商成果的转化,要真正将协商成果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且共同遵照执行的一种行为方式,切实提升村民自治化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协调议事室作用,强化领导小组职责职能,将“有事好商量”的民主管理模式持续深化,不断拓展到产业发展、村民自治等领域;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多做政策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确保协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扎实把“协商在基层”打造成群众欢迎、党政满意、成效明显的民心工程,打造成为基层政协的特色协商议事品牌。
参会代表纷纷表示,这样的协商议事方式在农村非常适用,它有效解决了一些无法用政策法规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上,既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规范了村民的行为,为安置点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社会管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