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朱宏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李兴卫应邀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李安、李宗华、温仕红、李正新、蒋文超、寸炜,秘书长潘正飚以及市政协常委出席会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通报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和2022年市政协调研视察报告和协商报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022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审议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名单、《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定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终止部分委员委员资格和增补委员事项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以书面形式通报了2022年度市政协调研视察和协商情况。5名市政协常委在会上述职。各专门委员会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