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龙陵县政协组织召开“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工作会。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张有林传达了省、市“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政协委员联络委主任何改红作了业务培训;县政协主席赵兴灿就龙陵县“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作了部署安排。
会议提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思想认识再提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认识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政协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规范程序,聚焦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就地就近组织群众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农村普法强基、移风易俗、文明进步。各乡(镇)委员联络组长要主动向乡(镇)党委汇报“院坝协商”行动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协商议题、协商计划要报乡(镇)党委批准同意,并报县政协备案,确保“院坝协商”行动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要聚焦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再压实。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当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精心选题、精准选题。要用好、用活协商平台。采取“固定+移动”的方式,根据议题,灵活选择协商场所,把协商会开到村寨、开到田间地头。要抓实协商成果转化,让协商成果惠及群众。
要强化统筹联动,工作合力再提升。各专委会和抽派回乡入村指导“协商在基层”工作的科级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指导、参与好“院坝协商”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专班,抓实重点环节,制定务实措施,确保规范、务实、有效地开展协商议事活动。要强化使命担当,统一思想、汇聚力量、努力实践,为全省打造各具特色的“院坝协商”样板作出龙陵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