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政协副主席何波带领省政协督察组到我市,就怒江水系(保山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市政府副市长张云怡、市政协副主席蒋文超陪同。
督察组一行先后到施甸县白龙河、东沟,隆阳区城北防洪河、大小桥河、红花河、易畴河、宋家坝、上营社区上营小组及北庙水库等实地察看,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与农业污染防治、国控断面水质及绿美河湖建设等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与市县两级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
督察组指出,保山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对2022年的督察反馈内容,直面问题不回避,工作推进有决心,整改工作有起色。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乡村污染防治步伐加快,存量问题不断消化,有效遏制增量问题,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督察组强调,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制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问题整改,在细节深处实效上下功夫,形成有效地常态化工作机制;要统筹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扩大城乡污水处理覆盖面,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真正建成建好“一张网”,全方位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要持续加大投入,推动政府投入与社会化资本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的资金配置使用;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防治设施的作用,着力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持续深化河湖联防联控机制;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培养群众建立生态环保意识,养成优良的生活习惯,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入网工作,从源头上做到控污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