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2019年1月7日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至17日在隆阳召开,会期3天。
会议主要议程建议为: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报告(书面);
四、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优秀提案;
五、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