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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协机关“学制度、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4-20 15:48     来源:      点击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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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机关实际,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决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学制度、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学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教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执行机关制度与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重品行、作表率,推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二、时间、对象与方式

(一)学习教育时间:20174月中旬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为期两个月。

   (二)学习教育对象:市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教育方式:以委室为基本单位,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到学习教育活动中,并以此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防止“两张皮”。

   三、学习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及省、市有关办法规定,政协章程,重点是市政协党组、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70个管理制度。

   四、 方法步骤

   (一)集中学习(时间:4月中旬—515日)

   每周五开展集中学习,平时各委室根据工作自行开展集中学习。

   (二)专题学习(516日—525日)

   学习教育期间,组织1次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1次以“学制度、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做表率”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三)交流讨论(526日—6月中旬)

   教育期间,开展专题讨论1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思考,交流学习体会。

   五、有关要求

   机关党组成员、总支、支部负责同志和委室领导要带头学习,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机关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学、扎实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为副组长,各专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学习教育日常工作。把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入学习、积极讨论,在机关形成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的共识和自觉。

   (二)落实责任。各委室要把开展“学制度、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建立完善学习考勤,确保参加学习教育全覆盖。要紧紧围绕市政协的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推动工作发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委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学制度、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参加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及时宣传报道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