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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老年代步车”的安全管理
2017-09-21 08:43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交通出行需要,老年代步车数量迅速增加。据了解,起初的“老年代步车”是为老年人或伤残者提供一个可以低速代步的工具,仅用电力推进,车速设计在10公里/小时之内。现今的“老年代步车”行驶速度可以达到70-80公里/小时,这些车辆加安全系数低,基本无安全气囊和ESP等车身电子稳定系统支撑,上路行驶时无牌、无证、无保险,驾驶人群多数为50-70岁,没有经过专业的驾驶技能培训,导致违法行为多发,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行驶造成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也在日益增多。

 

保山市政协委员段绍丽呼吁,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管理。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有针对性的完善地方性“老年代步车”管理规定,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真正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正常管理轨道,从而尽快填补法律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空白,使交警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彻底改变管理失控、无序行驶、事故频发的现状。二是开展联合执法。由交通、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对于“老年代步车”销售商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书,依法取缔无证照、超范围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擅自销售“老年代步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老年代步车”的行为。三是加强路面管控。对老年人无牌、无证驾车上路的,由交通部门制定对老年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并由驾校实施对老年驾驶人学员的培训,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的管控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排查。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购买、交通安全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培训、上路行驶培训等方面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的正面宣传力度,阐明老年人驾驶此类车辆的危害,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交管部门工作,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翁小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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