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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府认真办理市政协建议案:六个方面推进落实廉租住房建设

发布日期:2009-05-08 08:20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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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政协积极建言廉租住房建设,提请市政府把廉租住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实现了廉租住房建设的良好开局。

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举措。在保山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部分政协委员就提出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提案。为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市政协二届七次主席会议,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保山市建立廉租住房建设制度,加快保山市廉租住房建设步伐的建议案》,市政府高度重视,时任保山市市长的段跃庆同志作了批示,要求分管副市长抓好落实。

市政府认真办理市政协的建议案,重点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二是编制了廉租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比例,力求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三是对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基础材料。四是草拟了《保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保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五是建立了以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筹措相结合的稳定规范的资金筹集机制。六是以隆阳区和施甸县为试点新建6000平方米廉租住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结合当地实际,或采取租金核减方式,或采取发放租金补贴方式开展廉租住房建设,促进了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的全面展开。

                                                           (蒋好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