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根据有关要求,市政协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现已完成,就有关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市政协主要职能
(一)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和办理委员提案。
(二)组织政协委员对国家和地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三)围绕市委、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的实施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放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加强同各民族党派的团结合作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
(五)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工作,维护边疆社会稳定。
(六)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
(七)做好省政协组织的政协委员或专委会委员视察、调研的服务工作。
(八)联系和指导县区政协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
(九)完成市委、政府和省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人员、车辆、市政协常委及委员、机构设置情况
2015年12月底,市政协机关的人员编制51人,实有在职人数48人(其中厅级领导6人),退休人员25人;市政协委员321人,常委及常委组成人员54人。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经济委、人口资源环境委、提案法制委、民主宗教华侨联络委、科教文卫体委、文史委等8个职能委室;车辆编制1 6辆,现有1 5辆。市政协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三、2016年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市政协预算收入为财政拨款752.99万元;预算支出752.99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89.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7.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78万元),项目支出63.4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6万元。
2016年,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5万元,较上年91.5万元下降了28.42%。
附:预算公开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