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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09-14 09:0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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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13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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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2.对全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征集和督办委员提案。

4.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加强与各族各界的联系。

  6.围绕依法治市加强民主监督,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工作,维护边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7.做好教、科、文、卫、体等工作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

  8.做好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调研视察服务工作。

  9.联系和指导县(市、区)政协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做好委员联系和服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增进共识实现新提升。市政协坚持思想引领,通过抓学习培训、抓履职实践、抓对外宣传,不断增进共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夯实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外宣工作,全年在省级以上刊登反映保山各级政协工作新闻210余篇,在市级媒体上刊播150余条,使社会各界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保山跨越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共识。

2.服务大局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 “六化突破年”“机制完善年”等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诤言、献良策、出实招、增活力。协商议政更加务实,全年组织开展了18次调研视察和26次协商活动,形成调研视察报告18篇,履职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民主监督更加扎实,组织委员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保山监狱依法治监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开展了“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活动。积极组织委员参与民主评议、行风评议、执法检查、教育督导、高考巡视、食品安全督查等工作,对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科技奖励评审、保山市名牌产品评审、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等工作进行民主监督,进一步丰富了监督形式和手段。提案工作成效明显,共收到提案材料212件,经审查立案199件,其中17件重点提案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重点督办,推动了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3.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研视察,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全年争取协调资金及物资150余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扶助残疾人等公益事业。反映社情民意渠道更加畅通,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8期,提出意见建议15条,接待群众来访10批1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件,协调资金140余万元解决群众诉求。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共走访8个村72户30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45次,收集意见建议300多条,多渠道协调争取帮扶资金推动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一批项目顺利实施。

4.凝聚合力迈出新步伐。始终坚持把增进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合作共事氛围更加浓厚。建立了主席会议成员和专委会联系界别制度,支持各党派团体利用政协平台积极参政议政。全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交调研材料14篇,提案80件,反映社情民意7件。加强与各民族研究会、宗教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境外侨团、侨校的联谊,促进与华人华侨特别是新生代华人华侨的交流。突出文史工作的统战和地方特色,近45万字的《南方丝绸古道文集》即将辑结成书,以腾冲为试点的徐霞客游线标志地认证工作顺利启动。

5.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抓班子、带队伍、建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调整充实了市政协机关党组,完成了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和三个党支部换届工作,机关党建进一步加强。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了70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与清华大学合作举办培训班,全年共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外出考察16批9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委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5,351,41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51,418.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12108589.92元增加3242828.66元,增幅26.78%,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增加1546964.46元;

2.新任政协委员培训项目经费增加400000元;

3.出国经费增加200000元(市政协实际参加2人,其余4人为市直其他单位人员,但经费由财政统一下达安排);

4.办公楼修缮改造经费增加350000元

5.以前年度结余“委员之家”项目资金使用增加400000元

6.政协各类会议经费支出增加约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948,353.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7,576.58元,占总支出的65.57%;项目支出5,490,776.46元,占总支出的34.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11392262.61元增加4556090.43元,增幅40%,主要原因:

1.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增加1546964.46元;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783294.88元;

3.新任政协委员培训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00000元;

4.出国经费支出增加200000元;

5.办公楼修缮改造经费支出增加350000元

6.新增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补助经费约250000元;

7.政协各类会议经费支出增加约300000元;

8.以前年度结余“委员之家”项目资金使用增加4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57,576.58元。与上年8112289.92元对比增2345286.66元,增长28.9%,主要原因:

1.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加1546964.46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65896.3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24%,人均137900元;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76%,人均67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0,776.46元。与上年3279972.69元对比增2210803.77元,增长67.38%,主要原因为:

1.新增因公出国(境)项目支出200000元;

2.新增新任政协委员培训项目支出400000元;

3.新增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支出350000元;

4.新增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补助经费约250000元;

5.政协各类会议经费支出增加约300000元;

6.以前年度结余“委员之家”项目资金使用增加400000元

7.财政2016年应返还额度资金使用增加243415.3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8,353.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1392262.61元对比增4556090.43元,增长40%,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286.66元,其中,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加1546964.46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65896.36元;

2.项目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0803.77元,其中,新增因公出国(境)项目支出200000元;新增新任政协委员培训项目支出400000元;新增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支出250000元;新增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补助经费250000元;政协各类会议经费支出增加约300000元;以前年度结余“委员之家”项目资金使用增加7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38,076.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用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开展智力支边和扶贫科技培训活动,宣传科普知识;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0,27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慰问退休干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6,308.50元,完成预算的93.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4,201.28元,完成预算的13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107.22元,完成预算的30.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今年机关下乡扶贫、组织委员培训学习、调研次数较多,汽油费和过路费增加,车改后保留车辆出车频繁,导致维护和修理费增加,超出预算79201.28元;

(2)公务接待费。由于讲求节约,接待批次和人员减少,费用有所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32688.7万元,增长3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2016年市委未批准出国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298.72元,下降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12.58元,增长7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车改后,保留车辆由15辆减少为5辆,车辆相关费用减少;

(2)公务接待费增加,由于县(区)政协及挂钩单位莅保汇报交流工作增加,所以接待费用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今年经市委批准,由市政协领导带队,因公赴俄罗斯、蒙古调研视察共6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0元,占35.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201.28元,占54.68%;公务接待费支出52,107.22元,占9.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6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因公赴俄罗斯、蒙古调研视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201.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4,201.2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机关下乡扶贫、组织委员培训学习、调研视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107.2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107.2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各省(州、市、县)政协部门赴保调研视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6,100.64元,与上年2642805.76元对比增加783294.88元,增长29.64%。主要原因为:

(1)机关下乡扶贫、组织委员培训学习、调研视察次数增多,差旅费增加335442.41元;

(2)机关业务量增大、进行文史资料征集出版工作,印刷费增加385685.6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1)办公费1154990.59元;

(2)印刷费512611元;

(3)手续费28753.19元;

(4)水费43240.1元;电费15589.57元;

(5)邮电费333355.34元;

(6)物业管理费141957.4元;

(7)差旅费929516.35元;

(8)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00元;

(9)维修费1017790元;

(10)会议费1049649.7元;

(11)培训费138628元;

(12)公务接待52107.22元;

(13)劳务费374502.2元;

(14)工会经费111866.7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201.28元;其他交通费用774176元;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8725.7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973,273.96元,其中,流动资产1,892,230.70元,固定资产5,081,043.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9285.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9435.93元,固定资产减少32787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3486481元(公车改革调配至公车中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973273.96

1892230.7

5081043,26

453310

2147304

2480429.2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32,689.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7,889.00元,工程采购支出1,184,8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买247889元,办公大楼修缮改造费用11848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2689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7889元,采购次数47次;工程采购支出1184800元,采购次数1次;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行政科完成相应的政务、事务、财务工作;

(2)综合科负责县市区及市直单位间业务指导工作,完成绩效自评数据库建设工作,做好机构单位自评数据处置、移交工作,加强绩效自评数字化工作的监管;

(3)社会和法制科完成绩效自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4)组织人事科完成人事教育、组织人事、职称、党建工作;

(5)档案科负责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工作,完成接收征集、档案整理等工作;

(6)研究室完成信息化建设、编研、接待利用工作;

(7)保卫科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部门整体控制支出在预算内;

(2)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

(3)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均为优;

(4)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3.评价情况分析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7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现保有公务用车的单价是以购买年度的价格填写。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13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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