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现行党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要件之一就是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从被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就要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党费制度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呢?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中专门列有“经费”一章,规定:党员月薪在50元以内者,月缴党费1元;在50元以外者,月缴党费按月薪1/10计算;无月薪者及月薪不满20元之工人,每月缴费2角;失业工人及在狱党员均免缴党费,并规定:“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作为一项纪律,二大党章严格规定,党员“欠缴党费三个月”必须开除之。在以后的历次党章中,虽然交纳党费的标准和因欠缴党费开除出党的时限会根据党情、国情作出调整,但对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要求从未改变。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因活动经费十分匮乏,党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党的建设功不可没。比如,李大钊在创建共产党早期组织过程中,面对活动经费紧张问题,他每月从薪俸中拿出80元供党组织从事各项工作使用。他用在革命方面的钱多了,有时甚至造成家中出现无钱买粮食的窘况。
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员把交纳党费视为极其重要的事,有的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一位老红军曾回忆,红军过雪山,当他攀登到前一天前卫营经过的山崖时,发现雪里有不少冻僵了的战友的遗体,其中一位战友的拳头里还紧握着东西。他小心翼翼地掰开这个战友的手一看,手里攥的是一张党证和一块银圆。一瞬间,看到这一幕的红军战士没有不落泪的。这位战士牺牲前想的是再向党组织交一次党费。皖南事变中,新四军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在率部队突围时身负重伤,他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身边的战士,断断续续地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党费……”说完,趁战士不备,他悄悄摸出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规定交纳党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许多老一辈革命家更是率先垂范。周恩来除了按规定交纳党费外,对于自己的积蓄也立下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若无急需,就交党费。朱德逝世后,家人将他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全部交给了党组织。因为朱德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对家人讲:“我有两万元的存款,这笔钱不要分给孩子们,不要动用……把它交给组织,作为我的党费。”
有人不禁要问,在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后,党的活动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为什么党员还要交纳党费?其意义就在于这有助于党员强化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在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党员都能按规定交纳党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党员强烈的组织意识、党性观念。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震后的家园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450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基层,落实到了最直接、最紧迫、事关灾区民生的工程项目上,温暖着灾区群众的心。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对于那些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说明其党员意识不强,有的恐怕已经忘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忘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有人把交党费当成一件“麻烦事”“吃亏事”,那就更危险了。因此,对于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组织来说,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首先应从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抓起,夯实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做一名合格党员,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
(本文来源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党代会历史上的100个第一——从一大到二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