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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史】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发布日期:2021-05-05 12:08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      点击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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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026人,代表全国1073万党员。50多个外国共产党、工人党代表团以及国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应邀参加大会。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委员会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

大会通过了各项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九五八~一九六二)年的建议》,选举了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大会最后选出97名中央委员、73名候补中央委员。

9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央政治局委员: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林彪、林伯渠、董必武、彭真、罗荣桓、陈毅、李富春、彭德怀、刘伯承、贺龙、李先念;候补委员:乌兰夫、张闻天、陆定一、陈伯达、康生、薄一波。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邓小平。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小平、彭真、王稼祥、谭震林、谭政、黄克诚、李雪峰;候补书记:刘澜涛、杨尚昆、胡乔木。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董必武。

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增补陶铸为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1958年5月中共八届五中全会选举李富春、李先念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增选陆定一、康生、罗瑞卿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增补叶剑英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66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决定谢富治、刘宁一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国内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了党在今后的根本任务。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明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上建立。尽管我国人民还必须为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最后消灭剥削制度,为继续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而斗争,但是,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党的八大强调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全党要集中力量去发展生产力。这是八大最重要的理论贡献。

八大以对新形势下国内主要矛盾的分析为基础,在经济、政治、文化、外交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第一,坚持既反对保守又反对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第二,探索改进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第三,强调扩大人民民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四,明确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方针任务,确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繁荣科学和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方针。第五,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外交政策。

八大以后各领域的进一步探索,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党中央关于调整经济关系和搞活经济的新思路、关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关于党的建设等方针政策,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