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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史】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发布日期:2021-05-24 12:25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      点击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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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赵紫阳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作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党的十三大的中心任务是坚持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确定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确定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

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大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作了系统阐述,指出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大会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概括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说,它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大会首次以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由委员175人、候补委员110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由委员200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委员69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2日,党的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17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万里、田纪云、乔石、江泽民、李鹏、李铁映、李瑞环、李锡铭、杨汝岱、杨尚昆、吴学谦、宋平、赵紫阳、胡启立、胡耀邦、姚依林、秦基伟;选举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选举胡启立、乔石、芮杏文、阎明复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温家宝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选举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党的十三大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伴随改革开放实践逐步形成的,也是根据邓小平关于中国实现现代化步骤的战略构想提出来的。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对中华民族百年图强的宏伟目标作了积极而稳妥的规划,既体现了党和人民勇于进取的雄心壮志,又反映了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的科学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大成果。实践证明,“三步走”是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正确战略。

1989年6月23日至24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方针和任务,对中央领导机构成员进行了调整。全会增选江泽民、宋平、李瑞环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新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组成。全会还增选李瑞环、丁关根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会强调,要继续坚决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坚决执行党的十三大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必须毫不动摇、始终一贯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必须坚定不移、一如既往地贯彻执行,绝不回到闭关锁国的老路上去。江泽民在全会上的讲话,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会以后,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决、全面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一手抓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一手抓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全国政治局面迅速趋向稳定,经济形势逐步好转,思想战线出现新的转机。

1989年11月6日至9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高度评价邓小平同志对我们党和国家建立的卓著功勋。几十年来的革命实践表明,邓小平同志不愧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我们党、国家和军队久经考验的领导人。全会决定增补杨白冰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的九十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