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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 创新工作方法

发布日期:2009-08-25 02:16     来源:      点击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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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昌宁县委员会

 

政协具有组织上广泛的代表性、政治上巨大的包容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政协工作的特殊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政协工作就应当切实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下面从政协具体工作入手,探索政协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科学把握工作的方式方法,以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一、政协履行三大职能应把握的方法

中庸倡导的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即不偏执,也不倚强,不过激,也不保守,做到中立公正。就政协的工作而言,要达到既定目标和效果,更应当把握好工作方式方法。县政协虽然是县级四套班子之一,但政协是“献策”不“决策”,“立论”不“立法”,“议政”不“行政”。要使政协工作不越位,不添乱,就应当学习和借鉴中庸的处事方法,做到中正适度,有效运作,有所作为。也就是说政协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三元素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效果,不能简单地认为工作内容越多越好,也不能刻意追求形式和方法上的标新立异,应当把工作内容、形式和方法与实效有机结合,做到进取而不盲动,稳健而不保守,敢于创新又善于稳中求进。

政治协商,是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一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力,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二是把握参政和执政的关系,必须明确政协是参政议政,而不是执政行政,注意防止政治协商替代政府职能的越位倾向。三是把握协商事项的发展规律,协商前要对决策事项开展调查与研究,深入分析与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四是把握协商的方式、方法、力度和原则,协商不是命令,也不是指令,但也决不是可有可无,政治协商要善于协商,做到方式稳妥,方法得当,力度恰到好处。

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必须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一是对接受同级党委领导的把握。民主监督是在党委领导下的一种有组织、高层次的监督,是一种严肃、庄重的监督,一种就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监督。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就应当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作用,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及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形成共识,提高监督实效。二是对民主监督工作方法的把握。民主监督是一种非权力对权力的监督,是一种协商性、批评性、建设性的监督,而不是强制性、决定性的监督。因此,民主监督就应当力求“说得对”,不能“说了算”,应当出于公心、善意,立足关心、帮助,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要言之有度,做到不是挑剔而是支持,不是添乱而是解难,使被监督对象感到不仅有压力,更多的是动力,让他们在高兴中去落实。三是对善于监督的把握。民主监督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不能站在对立面看问题,不能借监督之名发牢骚、泄怨气,更不能操之过急,强求他人采纳意见和建议。善于监督,就应当摆正政协与政府及其部门的关系,坚持献策而不决策,出力而不包办;坚持用超脱的眼光、帮忙的心态,抓住重点,关注难点,切实“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坚持以协商为主,采取提案交办、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座谈讨论等形式,求同存异,形成共识,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

参政议政,是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领导机关听取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有效途径。政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可行性,充分体现了政协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关系到参政议政的成效。在建议中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不能蜻蜓点水,不痛不痒,也不能浅尝辄止,敷衍塞责,更不能言词偏激、过火,让人难以接受。二是必须通过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不能满足于表面现象,更不能偏听偏信,人云亦云,要言之有物、有理、有据。三要分析研究,科学判断,去粗取精,去伪求真,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要高立位,高水准,系统、全面地分析事物的发展现状、趋势和规律,并提出前瞻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政协工作方法的把握与“三化”建设

在政协工作中,无论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还是办理提案、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三项常规性工作,以及政协例会、委员的服务与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都应当认真思考,准确把握工作的角度、广度、深度和力度,用最有效的办法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工作方法的把握不仅是政协工作实践探索的重点,也是政协理论研究探讨的热点。

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制度化是基础,为规范化和程序化提供前提和条件,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协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和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化是落实制度化的重要措施,根据制度化的要求,对办事规则和行为准则进行科学界定,明确履职范围、方式、要求、标准,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程序化是落实制度化的具体办法,根据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明确工作的方法步骤、秩序流程,使工作环环紧扣,避免随意性、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制度化的权威性和规范化的科学性。由此可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推进。政协工作方法的把握,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履职“三化”建设的进程,只有明确政协工作做什么、怎么做,才能真正把握好工作的角度和切入点,把握好工作的原则和规矩,有效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

三、把握工作方法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工作方法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这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套用,就应当顺势而谋,因势而变,探索规律,寻找窍门,掌握技巧,就是要创新思维,勇于实践,破解难题。政协工作方法的把握有委员管理方法的把握、民主监督方法的把握、提出意见建议方法的把握、宣传工作方法的把握和接待工作方法的把握。

一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李瑞环主席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常委会上提出:人民政协工作要“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这一论述是对人民政协定位的高度和科学概括,也是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本质要求。“尽职不越位”,就是要做到既积极又稳妥,既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要按章行事,不越雷池;“帮忙而不添乱”,是政协工作的原则和规矩,也就是说政协工作要从帮党委和政府的忙出发,而不能自行其是,影响党委和政府正常工作;“切实而不表面”,是对政协工作更进一步的要求,要做到把气力用在关键处,不做表面文章。总之,做好政协工作前提是定好位,基本要求是尽职,在特定的位置上把时间、精力、智慧用在尽职和帮忙上,用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

二应提高对政协作用的理性认识。要辩证地、实事求是地看待政协组织及政协委员发挥的作用。一方面政协联系广泛,可以集中各个方面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愿望;位置超脱,不受部门和地区利益的局限,可以较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人才济济,汇集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和领导骨干,可以从多方面提出高质量、高层次的建设性意见。因此,政协在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对促进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协毕竟不是权力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议政而不行政,所以政协作用说“大有作为”不太实际,“无所作为”肯定不行,政协应当努力做到认真履职,发挥优势,有所作为。当前要注重消除两种认识上的误差:一是认为政协不是权力机构,可有可无,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可听可不听;二是主张政协工作要强硬一些,监督力度越大,政协威信就越高,有威才有位。这两种认识都没有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是对政协作用认识不足或认识不全面的。政协工作关键在有效作为,有为才能有位,如果定位不准,不该出手乱出手,即便工作做得再多,也是无效行为,甚至只会添乱。

三要深化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民主监督是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是政协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民主监督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因此必然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历史条件的牵制和约束。民主监督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也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当前民主监督仍然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存在建议容易、批评难,提意见容易、意见反馈难,事后监督容易、事前监督难等问题。有的同志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是“软监督”,可有可无,也有的同志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可说可不说,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要说”等消极思想。当前政协民主监督最大的问题是监督的制约机制发育还不成熟,我们既不能放弃民主监督,也不能作为“包治百病”走过头,要在把握好方法的前提下,逐步探索和创新。

民主评议属于民主监督的范畴。政协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的民主评议,有利于帮助政府部门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但是民主评议只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是促进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推动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因此,民主评议必须注重实效,必须把握好尺度,应当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从善意的、帮助的角度出发,而不能借题发挥挑毛病、泄怨气。民主评议应根据党政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和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单位,采取协商的形式组织委员开展评议,评议中坚持做到知情、知理、知法和知度,有成绩说成绩,有问题说问题,不遮掩,不护短,指出问题的症结,查摆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把握政协工作质与量的关系。政协常规性工作是提案、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这些工作要有一定的量,但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必须把握好工作方法,这个方法就是要更加注重其质量。没有质量的提案,越多越滥;调研、视察多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也会加重党委和政府的负担;反映社情民意如果失真,将影响党委政府的决策。因此,质量是第一位。政协系统有句口头禅:“干多了,问你什么意思;不干了,说你不够意思;多少干一些,意思意思”。这句话虽不堪入耳,但在某个侧面反映出政协工作方法的把握问题。政协工作就应当在量上讲适度,在质上求提升,应在准确定向、定位的前提下,认真履行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出政协应有的作用。

五要把握好和谐的心态。心态影响着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又表现为一种思想境界,表现为一种智慧境界,表现为一种人格境界。工作方法的把握,不仅体现在情绪的控制上,而且体现在道德的修养上,包括忠诚事业之德,包容天下之德,大公无私之德,只有在道德、学识、修养上达到一定境界,才能以正常心态,冷静、理智、客观、科学、准确无误地把握好方法。因此,加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自身的能力和修养,是正确把握工作方法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

有的人认为,到政协机关工作就意味着退二线,已是船靠码头车到站,夕阳无限好、可惜近黄昏,于是就会产生两种极端心态:一是不吭不声,不求进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二是“不说白不说”,不负责任乱“放炮”。这样都不利身心健康,也影响政协的形象。只有保持和谐、平稳的心态,树立健全的个性品格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才能真正摆正位置,端正思想,把握好工作的方法,无论是履行政协三项职能,还是协调关系、协商工作,都应明宽容之理,养宽厚之量,修宽广之道,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原则,切实做到不揽权、慎办事,不埋怨、多理解,不越位、多尽职,不干扰、多支持。

由于政协位置的特殊性,所以对工作方法的把握尤其重要。工作中决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也不是死气沉沉、无所作为,更不是一团和气、不讲原则,而是要在摆正位置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稳步推进,主动服务、有所作为,坚持原则、坦诚直言,努力做到参政不行政、决议不决策、立论不立法、提案不办案、宽松不放松,始终与党委、政府合心、合力、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