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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科学发展与政协职能的发挥

发布日期:2009-08-25 02:39     来源:      点击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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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保山电大招生就业科科长、副教授邓有凯

 

“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中对政协工作提出的要求。众所周知,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如何根据《意见》要求高效履职,是政协工作的一大课题。

一、科学发展需要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职能

(一)科学发展需要人民政协广泛的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这是由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发展的目标、动力决定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与之相适应,在目标价值取向上,科学发展强调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旨归;在发展动力上,强调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力量促进发展。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的坚强领导,也非常需要政协这一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积极参与。为此,《意见》开篇就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这是政协履职的广阔天空和光荣使命。

首先,坚持充分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协商”,不仅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能保证发展目标决策的正确、不异化。其次,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而进行参政议政,不但发挥了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而且通过了解和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使之进入政治协商和决策程序,更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是相辅相成的。其作用在于保证决策目标的正确性,并能让最广泛的人民大众了解科学发展的目标,在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焕发起人民大众的建设热情,建立起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形成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科学发展需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如前所说,实现科学发展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我们的改革、发展有如长江黄河千里奔泻而下,难免具带泥沙,因此,民主监督具有非同寻常的价值。

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各级政协可以采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可通过视察、提案、举报、大会发言以及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监督人员等多种方式,就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广泛的监督。

对来自政协的民主监督,《意见》畅通了渠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在科学发展中,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应争做党和政府的诤友,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起监督职责,通过自己的实践,丰富和发展中国的政治文明,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科学发展是和谐发展,人民政协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和谐发展是深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价值取向,由于具有组织上的最广泛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可以在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下,以大团结、大联合为旗帜,建立起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其次,可以通过“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的参政议政渠道,架接沟通诉求的桥梁,为民求和谐,为党委政府增加了解社情民意和提供解决方案,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最后,可通过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促进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

二、人民政协发挥职能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科学发展需要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职能。反过来,政协实现理性、科学和高效履职亦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统领。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是人民政协讲政治的基本要求。这是由我国最大的国情、最大的政治决定的。“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最大国情,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我国最大的政治。这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科学判断,在此基础上,“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发展观焕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对发展的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初级阶段至少要管100年”。综观我国态势,国情未变,发展的主题没有变,与时俱进的是,科学发展观解决了“什么是发展,为谁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使得发展的办法、理论更加科学和明确。政协组织及广大政协委员应正视国情,珍视中国共产党的统约,同心同德,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奋力实现“四个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常说的讲政治,讲的也正是这个,人民政协应该讲这个政治。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摆好政协自身的位置,理性履职。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和谐的发展观,其十分强调发展中多元利益主体思想、行动等多方面的和谐,要求各主体深刻认识自己,摆正位置。这对政协履职非常重要,人民政协及组成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应该清楚“我是谁,从什么地方来,到什么地方去”,才能使自己的思想合范,行为合规,不逾矩。当前,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首先要学习的就是贯穿着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其对“政协是什么?应该做什么、怎样做?”等问题作了科学的阐述,可以说,《意见》就是政协的位置,是理性履职的基础。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找准政协工作切入点,科学履职。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政协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政协在履职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治协商为发展,民主监督为人民,参政议政讲科学。如果说发展是政协履职的切入点,那么,科学发展观则是检验政协科学履职的标尺。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实现政协自身的发展,高效履职。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60年来,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巨大的理论勇气,以先进的思想指导政协工作不断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为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做出了新的部署。时代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发展为政协搭建了宽广的舞台,各级政协机关要切实抓好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弘扬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高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政策水平。”高效履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