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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心城市东城区“一院三校”建设情况视察报告

发布日期:2015-11-07 20:53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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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心城市东城区“一院三校”

建设情况视察报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异地迁建、异地新建保山一中高中校区(简称“一院三校”),关系保山中心城市东城区建设大局,涉及面广,维系稳定,市民期望高。为助推“一院三校”建设,4月21日,市政协组织市政协常委及部分委员开展了保山中心城市东城区“一院三校”建设情况视察,现作如下报告。  

 

一、建设进展  

东城区“一院三校”建设总体进展良好:一是职能部门、项目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咬定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千方百计找米下锅,“一院三校”项目建设到位资金分别占概算投资的19.67%、0.09%、12.24%、51.69%,实际完成投资分别占概算投资的12.22%、0.37%、41.78%、83.80%;三是实际工程进度除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项目有所迟缓,其余一院、两校项目工程均按预定工期推进,其中异地新建保山一中高中校区工程建设进度居前。具体进展为:  

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规划设置病床1200张、用地203亩,总建筑面积22万㎡,概算投资9亿元。截至2015年4月中旬,一期工程筹集到位资金1.77亿元,完成投资1.1亿元(含支付建设用地款3860万元);门诊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封顶,进入外墙粉刷、门窗安装、给排水管线架设;医技综合楼进入第四层建设;外科住院楼完成地勘、抗震审查,启动招标,提前开挖基坑土方3万m³。同时,已启动完善一、二期规划设计、绿化工程建设和2015年项目申报。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规划用地431亩,预留发展用地100亩,总建筑面积16.45万㎡,概算投资5.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截至2015年4月中旬,筹集到位资金4580.40万元,完成投资18802万元;德促贷款900万欧元项目已获批准;临床医学楼、护理楼、科技信息大楼、学生公寓(13-1、13-2)桩基工程已完成。预计5月启动施工单位招标,并开展国内银行贷款洽谈。同时,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建设项目计划5月开工建设,中医康复疗养中心项目正开展项目选址和立项报批。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异地迁建:规划用地1060亩,新建校舍24.17万㎡,概算投资6.58亿元。截至2015年4月中旬,一期工程筹集到位资金8057万元,完成投资27494万元;实训教学楼已验收,4幢教学楼已封顶,公共租赁住房、学生宿舍分别进入主体施工、桩基施工,运动场正进行拨土、回填,科技信息大楼正进行图纸设计,数字化校园工程已进入教学楼群弱电施工图与数字化教学楼施工图对接。同时,学校正积极与富滇银行协商贷款。  

异地新建保山一中高中校区:规划用地257亩,总建筑面积11.8万㎡,概算投资4.2亿元。截至2015年4月中旬,争取到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中央资金1300万元,代建方永昌投资公司已拨付资金2040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5200万元;教学楼群、综合实验楼、办公楼、地下车库、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宿舍、综合图书馆均完成95%以上工程量,附属工程完成50%工程量;综合馆于2月开工,预计8月底竣工;景观、绿化设计图纸已进入前审。  

 

二、突出问题  

(一)资金缺口大。截至2015年4月中旬,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基建总投资约4.7亿元,尚缺口2.93亿元;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2.7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尚缺口2.24亿元;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异地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3.38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尚缺口2.57亿元;异地新建保山一中高中校区项目工程完成投资3.52亿元,尚缺口0.68亿元。

(二)筹融资困难。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筹融资面临“双重压力”:一是老医院建设差贷款1亿元,正值还贷高峰期;二是新医院建设由永昌投资公司、医院各投资50%,已办150亩土地的使用证,申请银行贷款、市政府贴息补助尚在进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项目筹融资面临“两难”:一是与银行洽谈贷款,受云南高校划债政策影响,贷款审批难度大;二是国家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学校难以争取专项资金扶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异地迁建项目,以隆阳区职校房地产向银行抵押贷款2亿元,因商业银行融资限制条件多,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同时,学校无还本付息能力,学生宿舍楼群、学生食堂、图书馆等项目未筹措到建设资金。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的50%资金、异地新建保山一中高中校区项目的全额资金通过永昌投资公司融资,而该公司目前偿还贷款压力大。

(三)部分手续办理缓慢。受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等影响,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异地迁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手续办理不易;因单体建筑超大体量面积(2万㎡以上)的审查、评审均需到昆明进行,影响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设进度。

(四)保一中高中校区初步具备搬迁条件的建设艰巨。要确保实现“2015年8月保一中高中校区初步具备搬迁条件”目标,当前迫切需要妥善解决5个问题:一是受因设计变更、开标时间晚、基础滑坡等因素影响,钟楼、综合馆等部分项目工程难以如期完成;二是附属工程涵盖整个校园,道路、网管交错,待绿化标段动工后,工程相互交叠,将加大施工现场管理难度;三是新校区周边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放、燃气、安保、就医、通信、环卫、照明、绿化等外部保障设施建设滞后;四是新校区必需的教学设备、弱电系统预计投资3520万元,其中教学设备1970万元、弱电系统1550万元,需及早解决和保障到位;五是校内外宣传引导需要加强,应充分做好师生、员工、市民的心理准备及招生准备。

 

三、工作建议  

(一)咬定目标鼓足干劲。面对众多困难,从党委、政府到职能部门、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咬定“2015年9月力争保山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开工建设,2016年底初步具备搬迁条件”、“2015年8月保山一中高中校区初步具备搬迁条件”、“2016年8月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初步具备搬迁条件”目标,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将“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融入项目建设,持续鼓足干劲、克难攻坚,齐心协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专项工作领导。“一院三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牵涉广,应作为重大专项工作加强领导:一是强化“一院三校”建设领导小组及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工程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形成四级协同负责的项目建设领导负责机制,并采取定期听取汇报、现场办公会、实地督查等形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项目建设的有效措施;二是建议市政府适时召开“一院三校”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筹资融资力度。

1.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应抓好“两争取一补助”:一是争取将业务楼建设纳入2015年中央预算投资项目;二是继续完善土地使用证办理,积极争取银行贷款;三是市级财政拟按实际贷款利息的50%给予资金补助,并积极向省级争取相应补助。  

2.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项目抓好“三用好”:用好生均拨款由4100元提高到12000元的政策,积极向省级争取资金支持;用好已经市政府同意的将新校区241.437亩划拨用地变更为经营性用地,积极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用好已经批准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中医康复疗养中心等两个经营性项目,积极做好对外招商引资、校内入股融资。  

3.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校)异地迁建项目应抓好“三落实”:落实以隆阳职校房地产向富滇银行抵押贷款2亿元;落实与省五建签订的2000万元融资协议;落实与河图建筑公司签订的1500万元融资协议。  

4.异地新建保一中高中校区项目的代建方永昌投资公司,既要继续加大对项目工程的投资和拨款力度,又要会同市教育局、保一中积极解决好新校区1970万元的教学设备、1550万元的弱电系统设施。  

5.针对划拨用地不得用于抵押贷款等实际,在继续利用好市级财政安排“三校”的1千万元贷款贴息资金的同时,建议市政府对每所学校再增加至少50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  

(四)抓紧抓好保一中高中校区初步具备搬迁条件的各项建设。按照既定的“2015年8月保一中高中校区初步具备搬迁条件”目标,为确保搬得了、在得住、稳得了,当前至8月底,务必把保一中高中校区搬迁建设作为“一院三校”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要及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建设局、水务局、公安局、保一中、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永昌投资公司、电力公司、天然气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门工作班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共同抓好和推进保一中高中校区搬迁的各项保障建设;二是保一中、永昌投资公司要密切配合、共同会商,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倒逼进度,既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加快钟楼、综合楼、围栏、绿化等工程施工进度,又及时筹措资金妥善解决教学设备、弱电系统保障;三是“一院三校”建设领导小组及园区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新校区外部环境保障建设,于7月底前完成周边道路、电力、供水、排放、燃气、安保、就医、通信、环卫、照明、绿化等必要设施建设。同时,市教育局、保一中要及早研判,共同做好高中校区搬迁的校内、校外宣传及高一新生招生宣传工作,确保师生员工思想稳定及新生招生不受影响。

(五)加强协调、督查与管理。一是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应强化主动意识,在用地、规划、审查、贷款等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争取支持;二是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园区办应联合开展项目进展定期督查、随机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项目建设决策性督查专报;三是应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程优质及施工、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