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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2.对全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征集和督办委员提案。
4.以及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加强与各族各界的联系。
6.围绕依法治市加强民主监督,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工作,维护边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7.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
8.做好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调研视察服务工作。
9.联系和指导县(市、区)政协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政治引领,党的领导落实落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重大判断、重大决策、重大部署上来。认真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年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7次,举办政协文化大讲堂4期。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毫不松懈纠治“四风”,认真开展“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推进“净化政治生态行动”,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质量,为高质量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2.聚焦中心工作,协商议政提质增效。
(1)紧扣高质量发展议政建言。一是精选协商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县(市、区)政协等意见的基础上,与市人民政府会商,形成《重点协商计划》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后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文件联合印发。二是专题议政性协商中“听政声”。围绕“夯实工作基础,合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保山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开展专题协商。三是对口协商中“纳民意”。积极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组织界别委员就推进全市邮政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情况、保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市民族文化保护及传承利用情况、工业大麻种植加工一体化发展、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贯彻落实、关于高黎贡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关于加快滇西抗战旅游环线建设情况等工作,分别与对口联系的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四是立法协商促立法质量提升。对《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进行了立法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2)紧盯保障和改善民生献计出力。一是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双助推行动”。组织市、县两级政协和全市1400多名政协委员、政协干部以“五项助推”为重点,以办好“10件实事”为抓手,努力解决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和产业就业等方面的短板和问题。二是坚持履职为民,助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协商议政,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加强社情民意工作。引导委员通过撰写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及时反映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累计向市委市民人政府报送7期98条。
3.聚焦发展大局,凝聚共识广度深度全面拓展。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在龙陵组织召开以党建工作为主题的全市政协系统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全市政协系统开展“百年同心 百年辉煌”庆祝建党100周年征文活动,收集文稿74篇。二是广泛凝心聚力,共促发展干劲。围绕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要求保山经济发展年增10%的目标,努力向社会传播共识、向界别凝聚共识、向委员增进共识,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的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功能作用。编校文史资料第15辑《保山历史探微》。《滇西抗战原始史料汇编》编纂成书。对《保山政协》版面进行了整体优化,完成3期组稿编辑工作。建立四届市政协数据库,收集整理存储相关信息、图片、视频及音像资料等,内容涵盖常委会报告、常委履职报告、提案、社情民意、委室工作总结、大事记、年鉴等。
4.聚焦改革创新,政协工作制度机制日益健全。一是推动政协工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政协保山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和工作规则,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二是提案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共提交提案209件,经审查立案197件,立案率94.25 %。经主席会议确定10件重点提案,进行重点督办。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三是全面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紧扣城市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及改造后的治理管理开、壮大集体经济等议题,在乡镇、村民委员会、农贸市场、马路边上、社区居民院子开展现场协商。四是精心组织开展网络议政。年内在“履职通”手机APP平台上围绕“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合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发挥保山比较优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推进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了3次网络议政,吸引委员100余人次参与,汇集133余条建议,推动线下建言向不受时空限制的网上建言延伸,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协商议政新格局。
5.聚焦担当作为,“两支队伍”尽职尽责。
(1)提升委员履职服务。一是规范和完善委员的联络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市政协委员人才库及专家库建设,纳入综合类人才74人,经济类人才37人。二是围绕“强化政协委员党员意识、提升党员委员履职自觉”等主题,8个专委会分别组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暨全体委员学习培训会等活动,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提高委员履职能力。三是努力拓展委员履职渠道。持续推进“数字政协”建设,利用“履职通”手机APP,畅通线上联络渠道,完善线上学习功能,拓展线上履职范围,不断提升委员履职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2)压实委员责任担当。一是组织开展2020年度常委和委员履职量化考评。坚持市政协常委向常委会述职、专委会向常委会报告和委员履职量化考评工作制度,印发《政协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常委和委员履职量化考评结果的通报》,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向常委和委员本人及所在单位反馈考核情况,激励委员全面落实以“1+5”为主要任务的年度履职责任,高质量完成“委员作业”,营造主动履职、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二是高质量开展第五届市政协委员协商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市政协换届工作,会同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协商产生第五届市政协委员。督促委员严守纪律规矩,自觉锤炼道德品行,保持良好形象。
(3)强化模范机关建设。一是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举办60多名政协委员代表和机关干部参加的全市政协系统综合素质履职能力提升班,在全市政协系统深入开展“书香政协”读书活动。二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功创建。今年7月,市政协办公室被保山市委命名为“第二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是抓好教育扶贫捐资助学,助力家庭困难学生求学圆梦。制定《政协委员捐资助学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以来,累计筹集助学资金250多万元。今年发放捐资助学金20万元,资助了60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四是组织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办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创建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机关和责任区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8,489,337.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89,337.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474.58元,下降9.9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存在人员增减变动,对应工资福利稍有减少,公用经费稍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8,489,337.69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9,174.99元,占总支出的86.32%;项目支出2,530,162.70元,占总支出的13.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474.58元,下降9.9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存在人员增减变动,对应工资福利稍有减少,公用经费稍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59,174.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72.28元,下降0.1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1年度职工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73,978.29元,占基本支出的78.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85,196.70元,占基本支出的21.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0,162.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1,202.30元,下降71.58%%,主要原因分析:市政协远程协商会议室及后院停车场改造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00元;滇西抗战原始史料征集补助经费减少92,010.30元;会议经费减少74,094.00元;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减少56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立法协商、民主监督及提案征集经费,用于强化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和民主监督工作,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分别采取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询问等方式协助进行督办。
2.基层市级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经费,用于更新办公设备和器材,改造远程协商会议室,开展基层政协委员学习培训活动。
3.市政协远程协商会议室及办公场所改造经费,用于该项工程的进度款、设计费等。
4.滇西抗战原始史料征集补助经费,用于滇西抗战办公室开展史料征集、实地研究、刊物排版等支出。
5.捐资助学资金,用于补助给困难初中生、高中生支付学费。
6.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经费,用于支付办公移动网络合同费用及保障各项网络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89,337.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474.58元,下降9.90%,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度职工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减少;
2.项目支出减少,主要为市政协远程协商会议室及后院停车场改造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00元;滇西抗战原始史料征集补助经费减少92,010.30元;会议经费减少74,094.00元;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减少5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90,83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4,677,506.9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政协会议423,152.00元,事业运行80,825.00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59,350.7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9,01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8,480.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538.1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4,04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43,046.13元,事业单位医疗22,459.1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8,541.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4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43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397.06元,完成预算的3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3,059.06元,完成预算的6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338.00元,完成预算的74.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1.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2.本年度因工作需要,在预算范围内本年度下乡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调研协商等工作较去年减少,车辆运行费减少;
3.今年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4,117.85元,下降1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701.85元,下降1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16.00元,下降34.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2.本年度因工作需要,在预算范围内本年度下乡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调研协商等工作较去年减少,车辆运行费减少;
3.今年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59.06元,占83.06%;公务接待费支出37,338.00元,占1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59.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3,059.0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调研协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3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3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政协部门到保调研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5,196.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668.28元,增长1.80%,主要原因为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办公费1,005,785.82元;印刷费688,479.70元;邮电费50,663.77元;物业管理费198,720.00元;差旅费449,893.70元;会议费536,049.00元;培训费218,37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委员会资产总额2,891,823.15元,其中,流动资产520,219.91元,固定资产2,371,604.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8,471.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2,000.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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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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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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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891,823.15 |
520,219.91 |
2,371,604.24 |
1,167,149.96 |
|
|
1,204,4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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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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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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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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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5,581.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581.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4,999.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5,581.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存在专有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1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