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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公开表

发布日期:2017-09-13 14:40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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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2)对全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征集和督办委员提案。

(4)以及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加强与各族各界的联系。

(6)围绕依法治市加强民主监督,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工作,维护边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7)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

(8)做好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调研视察服务工作。

(9)联系和指导县(市、区)政协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意识,持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通过各种会议、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理论研讨等形式,组织委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的主题,夯实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这一政协工作的“基石”,把增进思想共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委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说实话、讲真话、谏诤言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团结广大委员和各界人士,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全体委员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把增强“四种意识”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全部工作中,做到双岗建业,在界别群众中示范引领,始终做到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2、强化协商意识,全面推进协商民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深化对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认识,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明确政协协商民主的重点,全面深化“四个协商”,不断提高开展协商民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常委会专题协商更加务实。每年市委全会前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专题协商市委全会工作报告;“两会”前专题协商政府工作报告,有的意见建议吸收到报告中。在深入调研、多方咨询论证、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专题协商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森林保山”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听取委员发言,委员与有关部门领导互动交流,安排保山电视台现场录播,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全会界别协商更具特色。每年全会前成立协商组,从协商主题、协商内容、协商对象、协商分组等方面精心策划,力求全会界别协商多出成果、多显亮点。

提案办理协商更加有效。始终把提案工作的着眼点聚焦到助推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总结提案协商督办的有效方法,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积极运用提案协商办理提高提案工作实效。五年来,共提交提案976件,经审查立案914件,立案率93.64%;不立案的62件,重点提案39件。驻保省政协委员在省政协全会上提交提案50多件。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每年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头督办重点提案,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有关单位,健全提案督办机制;建立政协专委会、“提”“办”双方“三联手”面对面面商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提案落实率;首次实行提案集体协商督办,将委员关注度高、提案内容相近或相似的提案由原来的“一案一办”改为“多案合办”,发挥提案聚合效应;坚持跟踪协商督办,坚持每年对上次全会B类提案开展“回头看”督查活动。通过多措并举使提案协商办理取得新良好实效。

专委会对口协商更加精准。把对口协商作为专委会常态化协商工作。各专委会加强与对口联系的党政部门的联系,积极参加联系部门工作会、听证会、咨询会,就所联系工作与对口部门进行提前通报、提前协商,使对口协商更实、更专、更深。五年来共围绕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实行进口协商100余次,使“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贯彻落实到重要履职活动中。

3、强化发展意识,全力助推改革发展。找准政协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把宏观议大事与微观办实事结合起来,把建言立论与助推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民主监督与参加检查促进、参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

调研视察成效明显提高。着眼于参大政、议大事,把履职重点放在全市改革发展工作大局,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工业园区建设及工业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交通、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对外开放、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态建设、依法治市、科教工作、精准扶贫等开展专题调研38次,提交建议案4件、调研报告38份。配合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就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滇西边境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水能基地建设等专题调研21次,结合保山在全国、全省发展中的区位优势和作用,积极反映保山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怒江州傈僳族移居我市高黎贡山边沿情况、10个土地流转规模上万亩的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精准扶贫工作、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工作、中心城市“一院三校”建设等一些重大调研课题交由市政协承担。市政协积极作为,主动对事关全市发展和重要民生问题的中心城市建设与管理、“森林保山”建设、工业园区(边合区)建设、对外开放等问题连续跟踪调研,相关调研、视察意见建议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和赞同,收到了良好成效。

民主监督作用更好发挥。切实发挥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挂钩施甸县酒房乡并到酒房乡调研基层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委员视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委员参加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四个一走访联络活动,近距离了解司法工作。选派委员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人民检察院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和部门特邀监督员,组织委员参加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旁听、监督150余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选派委员参加党风廉政测评、行风评议、公务员面试监督、普法检查验收、创建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检查验收等监督活动。通过开展经常性监督,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促进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参与经济建设扎实有效。把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实践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在参与实践中做到加强民主监督与献计出力有机结合,使政协履职得到拓展延伸。市政协领导先后挂全市重大项目17个、挂企业16家、挂学校7家,深入调研、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助推发展。市政协领导及机关先后挂钩贫困村16个,挂钩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8个,先后挂钩贫困户215户。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帮助贫困村理思路、想办法、出点子、找路子、跑项目,帮助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人居环境、做实产业支撑,共组织挂钩村干部群众外出学习考察88人次,协调项目90多个,协调解决资金6000多万元,其中市政协自筹200多万元,为群众办实事215件。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建言立论水平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委员和有关专家深入调研,撰写建言立论文章,参加省政协“民生论坛”、“企业家论坛”、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民族宗教领域研讨会、提案工作研讨会等,就改善民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航经济发展、促进宗教和谐等课题,提交建言议政文章100余篇,市政协领导等应邀出席论坛并发言,有10多篇文章获奖,有的意见建议引起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高度重视和采纳。

  4、强化主题意识,凝聚各界共识力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统战作用,广泛汇聚各族各界智慧和力量,为保山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党派作用进一步发挥。坚持市政协班子成员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制度,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动协作机制,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加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会、专题辅导讲座、调研视察、专题协商会等重大履职活动100多次,为他们搭建履职平台、协商平台和发声舞台。加大督办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工作力度,确保他们在政协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政协履职的名角。

各界联谊进一步深化。每年举办国庆中秋茶话会,请市委领导出席并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党委政府与各族各界人士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共谋全市发展大计。举行纪念滇西抗战胜利70周年座谈会,邀请省、市研究滇西抗战的专家学者以及史志和文化部门的领导共同交流抗战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组织全市文化艺术界知名人士参加省政协举办书画展,加强与文化艺术界的交流联谊。

对外交往进一步扩大。充分发挥华侨、跨境民族作用,加强与缅甸的胞波感情,促进感情联通、铺就共赢之路。发挥我市侨乡优势和区位优势,发挥市“五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发挥聚合效应,通过走出去慰问缅甸华人华侨社团、到印度访问等方式拓宽对外联谊渠道。支持市各民族学会发挥跨境民族作用,加强与缅甸各界的沟通交流。加强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及知名人士的感情联系,积极鼓励他们回乡考察探亲。多次组团赴台湾开展文化交流访问,促进两地经贸、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和人员交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邀请东南亚、南亚四国驻昆明、广州总领事馆总领事及其官员参加保山茂华义乌国际商贸城开业庆典,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缅甸曼德勒、密支那华商考察团、缅甸华人东南亚珠宝商以及印度商人到保山考察、展销,进一步宣传推介保山,提升保山吸引力,促进对外开放。

民族宗教进一步团结和谐。建立与民族宗教界的联系沟通机制。到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视察、与民族学会、宗教团体以及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交流、参加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活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听取并反映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积极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界别委员的积极作用,引导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认真贯彻宗教政策,参加有关宗教活动,走访各宗教团体,组织委员对宗教场所建设开展视察,帮助提高了四个市级宗教团体和相关人员工作经费,协调解决隆阳区基督教场所建设问题。

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促进。始终关注民生,加强与各方联系沟通,争取各方支持,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和保山安徽商会共同筹资40万元资助80名保山籍贫困大学生实现求学梦。争取台湾、香港有关方面支持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儿童肿瘤、先心病等医疗救助20多人,涉及医治资金300多万元。引入残疾人扶助项目,组织中小学生近视检查、配镜2次,涉及中小学生1000多人。争取全国政协和中国科协支持在腾冲市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举办科技创新及农业科技讲座,参训学生及干部群众1000多人,为社区和学校赠送电脑22台、科技书籍8000册。组织民营企业家捐资100余万元开展“寻访慰问抗战老兵大型公益活动”。组织“助教”宣讲团,先后深入6所中学、1所小学开展“助教”讲座7次,惠及师生4000多人。协调福建商会资助长山村苗族双胞胎姐妹圆了大学梦。

  5、强化创新意识,推动工作常做常新。高度重视发挥政协经常性工作在政协全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工作方法,推动政协经常性工作常做常新,进一步彰显政协特色。

创新政协理论学习研究。邀请省政协、省社科院领导就协商民主和““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专题辅导。每年举办政协理论研讨会,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各县(市、区)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方面力量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征集理论文章文章100余篇。

创新文史资料征编。征集出版《名人保山行》、《回望保山》、《纪念滇西抗战胜利70周年文集》、《侨海春秋》等文史资料,配合省政协启动《云南省人才建设史料·保山卷》。征编政协文史资料突出统一战线和“三亲”特色,把文史资料办成雅俗共赏、群众喜爱的读物,办成宣传政协、展示形象的载体,充分发挥了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

创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准确把握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特色,积极引导各级政协、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及时反映所联系界别的意见建议和愿望要求,共反映社情民意300多条,省政协采用30条。

创新传播政协好声音。协调各媒体宣传政协履职经验和成效,进一步传播政协好声音。编辑出版《保山政协》杂志20期,共刊登文章125万多字,图片1000多幅。加强政协新闻宣传工作,全会期间在市级媒体开设“委员风采”和“委员心声”栏目。在《云南政协报》刊登200余篇,在市级媒体刊登300余篇条。

   6、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水平。坚持“五位一体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创先争优,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

充分发挥政协领导班子的组织引领作用。政协党组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和统揽,及时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主席会议制度,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增强政协工作的全局性、计划性和规范性。坚持常委会议制度,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议20次,审议通过有关议题150多个,举行常委会专题学习讲座5次,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凝聚共识。

充分发挥界别的特色作用。突出政协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作用、集中界别群众民意,使各界别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突出民主党派在界别履职中的骨干地位,全会闭会期间把全体委员按“界别+区域+行业”的原则相对划分为11个界别活动组,加强对界别工作的指导,为界别小组开展调研和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制定委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委员学习调研活动机制,通过全会代训、举办委员培训班、界别委员活动、专题学习等方式,加强委员学习培训;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3500余人次,委员履职参与面不断扩大。

  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对专委会工作提出“七个一”要求,即每年开展调研一次、提出提案一件、督办重点提案一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至少一条、对口协商至少一次、组织界别委员活动至少一次、撰写建言立论文章一篇。使专委会在履行职能、联络委员、联系界别、协调关系、服务社会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

   充分发挥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政协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收入合计121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0.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度1147.27万元增加63.59,增幅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换届工作经费、机关大楼维修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支出合计113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23万元,占总支出的71.2%;项目支出328万元,占总支出的28.8%。比上年1147.27万元减少8.04万元,减幅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9%,项目支出减少14.4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1.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车辆费用、人员公务费用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协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3%,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项目支出(如换届工作经费、机关大楼修缮费等)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用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2.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开展智力支边和扶贫科技培训活动,宣传科普知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6%。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慰问退休干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42.36万元,较预算减少3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预算21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完成预算的51.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且讲求节约、接待人员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29万元,下降2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3.2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6万元,增长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6.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该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且讲求节约、接待人员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5万元,占78.26%;公务接待费支出9.21万元,占21.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保山市政协外出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省市(县)政协赴保调研视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协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28万元,与上年241.66万元增加22.62万元,增幅9.36%,主要由于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协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9.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28万元,其中货物42.61万元,占86.46%;工程6.67万元,占13.54%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